鲁

山东省 · 电子税务局 - 注册 - 统一身份认证

← 返回办税大厅

统一实名注册与税费划缴认证规范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服务建设要求,山东省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经办人员在办理税费在线划缴、三方扣款结算与完税凭证回执开具前,必须先完成统一身份认证与实名信息核验。

系统将自动调取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底账与已签订的三方税库银在线扣缴协议,确保税款划缴及时入库、完税凭证防伪即时出具。

征期顺延提示:2026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请尽快完成划转避免滞纳金。
注册新实名用户 找回密码与证书支持